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Tonghua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Tonghua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通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大环境法治宣传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通化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氛围,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一是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环保执法工作的实际,按照省、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年法治工作要点,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及各阶段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评等工作。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是“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做突破题、解题两篇文章,坚持效果导向,擦亮生态文明、美丽山水两张名片。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助力“十大行动、百项工程”。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全面落实整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为统领,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力在补短板、强监管、优服务等方面求突破见成效。
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斐然、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力度较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省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始终排在全省前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45天(预计),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4.5%;全市12个重点流域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5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六参数(PM2.5、PM10、SO2、NO2、CO、O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良好;城市各功能区、区域环境、交通干线噪声基本保持稳定,总体水平较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辐射环境始终保持安全状态。
(三)决战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收官战。按照国家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通化市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通化市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施工图和时间表》和《通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预评估实施方案》,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合力攻坚,顺利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预评估工作。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燃煤污染治理,重点抓好秸秆禁限烧管控,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推动计划总投资18.3亿元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率100%;完成了45个重点企业治理任务,落实了22项整治措施;开展柴油货车尾气路检路查工作138次,查验车辆4158台(截至10月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72台,占公交车总数的60%;年度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29微克/立方米以下;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连年提升的工作目标。二是打赢“碧水保卫战”。持续发挥河长制作用,提升“好水”比例,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实施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化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推动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19个水质提升治理工程项目。全市重点流域12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稳定,其中鸭绿江云峰和老虎哨、浑江民主、辉发河兴隆等4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打赢“黑土地保卫战”。完成了151个地块的信息调查及14个高关注度地块的现场布点采样工作。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任务,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突出抓好6个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了1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四是打好“青山湿地保卫战”。持续开展“绿盾2017”“绿盾2018”“绿盾2019”“绿盾2020”专项行动,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区共遥感排查违法违规问题39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大推进哈泥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力度,做好“毁林种参”林地清收还林,持续开展“三年绿美行动”,完成96个提升村屯绿化和2个省级绿美村屯建设任务。全市155个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侵占总规模307.51公顷),已完成整改144个,治理修复面积303.22公顷,整改完成率为92.9%。目前,剩余11个问题,计划年底前完成。
(四)强力推进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市委、市政府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实事和“十大行动、百项工程” 重点任务强力推进。按照全省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制定了《通化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计划》,先后召开7次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先后8次到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调研;分管副市长深入7个县(市、区)对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惠园木业占用耕地等正在推进整改的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深入现场进行重点督导督办,有力推动了全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案件办理工作。
通过实施问题整改现场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复查复核、对标验收等手段,紧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供水管网漏损率问题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8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废弃矿山修复等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攻坚、挂牌督办,确保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对完成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原包保责任,落实整改责任和“四人一案”责任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全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72个,已完成整改62个,正在推进10个,完成率为86%;交办信访案件939件,已办结934件,正在办理5件,办结率为99%。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3个,已完成整改20个,按序时推进3个。交办信访案件400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信访案件211件,已办结208件,正在办理3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3个,已完成整改36个,正在推进落实7个。交办信访案件328件,已办结326件,正在办理2件。
(五)严实举措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克服疫情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容缺”审批机制,完成企业排污许可备案登记1879家,发放排污许可证240个;推进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和评估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立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起;持续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谋划实施“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和市本级环境监测站项目建设,推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监察执法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实行司法联动、交叉检查、驻厂式监察常态化,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隐患风险防控,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件,收缴罚没款141.6万元,解决群众环境信访诉求事项120件,案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9%。对76家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重点关注17家环境风险源企业,发现并排除环境风险隐患8个。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培训课题。推进实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机构等创建工作,两台一报常设“环境保护立整立改”专栏。在各类媒体发布系列新闻报道600条,发布各类消息、科普、要闻等670篇,双微平台开设了“县区动态”“曝光台”“防疫在线”三个专栏,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主题活动3次,制作印发各类宣传手册、传单、海报条幅等10万余份;有两部短视频入选生态环境部微信客户端;参加“环保铁军之歌”征集活动获得优秀作品奖;国电通化公司志愿者,继2019年获得全国首届最美环保志愿者后,2020年再度入围全国绿色人物。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队伍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把铁军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坚强队伍保障和纪律保障。通过开展争创“三个一流”、落实“四要四不要”、坚持“五条标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担职责使命,焕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推动通化绿色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完全落实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认识度不高、执行能力不强问题;二是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职责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生态环保体制改革、基层基础能力建设还有待提高;四是群众的绿色生态环保意识和生产生活方式还需进一步提升。五是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自然生态修复、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重点流域个别断面水质达标等问题整改压力较大。这些难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一破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2021年和“十四五”期间,坚持把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绿色转型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重点生态环境领域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生态恢复为主的方针,利用调结构、促转型带动生态环境产业革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持续实施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治理设施正常使用,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和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严控城市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基本消除裸露地面;持续开展VOC整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秸秆焚烧管控,严格执行限烧区内秸秆计划烧除等制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深化巩固消除重污染天气成果。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保好水、治差水。推动全市鸭绿江、浑江、辉发河3条重点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消除劣五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巩固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标准,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严格工业集聚区和重点污染企业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实施黑土地核心区综合保护;推动土壤生态功能提升;开展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控行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四是重点生态环境领域方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大力开展养殖业污染治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源头管控,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危废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对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检查违法采石、挖沙、开发矿产资源、毁林毁湿等违法问题。五是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持续深入推进6大领域(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10项任务(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与利用、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和34项创建考核指标。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年复核工作,深化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持续推动我市绿色转型发展。
(二)持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常态化。一是加快推进未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的整改。紧盯剩余的未完成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科学研判,抓实整改,确保完成全年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已完成整改的,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原包保责任,落实整改责任和“四人一案”责任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全面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2021年4月底前,开展第一轮督察“回头看”;5月底前,举一反三,深入推进问题整改;6月底前,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各项迎检准备。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巩固落实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县(市)生态环境机构配置和能力建设,谋划实施“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和市本级环境监测站项目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和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机制,深入排查有效预防和化解“邻避”问题。完善污染源信息库和执法人员清单等基础信息,以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提高。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市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等制度规定。持续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强化环境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监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健全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谋划重点治污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从5个方面谋划了55个项目,总投资约107.48亿元。其中:污水处理项目12个,总投资11.47亿元;垃圾处理项目4个,总投资1.71亿元;资源化利用项目10个,总投资12.28亿元;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8个,总投资30.05亿元;其它环保项目11个,总投资51.97亿元。努力推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运用“一台一报一网” 以及新媒体等平台,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及时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坚持绿色转型发展思路,科学研究制定“十四五”规划。在巩固好“十三五”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为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一是坚持绿色转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我省“三大板块”战略布局,我市要把实现绿色转型发展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二是转化工作思路。我市将“十三五”以“治”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思路向“十四五”以“治、建、兴”并重的思路转变。以“治”为基础,着力破解大气、水、土壤以及重点生态环境领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建”为核心,全面修复生态功能,提升生态水平;以“兴”为目标,强力促进绿色转型,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云峰断面、老虎哨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民主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兴隆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V类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标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减排量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达到考核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持续改善。
(五)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科学调整队伍机构建制、引进培育一批新生力量充实到生态环境队伍中来。组织开展理论武装、岗位练兵、问题整治、明责尽责、争创标兵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以争创“三个一流”、落实“四要四不要”、坚持“五条标准”为抓手,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