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Tonghua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Tonghua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
关于“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审批文号:通昌环表字〔202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暂行规定》(吉环管字〔2014〕17号)的规定,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对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提出的《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所提要求。批准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通昌环表字[2021]13号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pdf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