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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通化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04-23 来源:
 关于印发《2025年通化市生态环境

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药高新区大队:

为抓好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经市局主要领导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2025年通化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2025年通化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

 

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2025年通化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通化历史进程中的推动作用,扎实做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决策部署,以推进美丽通化建设为统领,锚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利剑打击成效持续提高、执法信息化能力显著提升、助力高水平保护成果不断深化、执法监管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工作目标,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转方式、促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巩固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贡献执法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全年依托移动执法系统按计划抽取检查任务,开展行政检查全过程应用移动执法APP,规范填报现场检查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非现场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动态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处置方式合法,形成闭环。要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历史档案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集中开展春季清河行动,构建涉水管理全新图景

2-5月,主要围绕国、省控断面所在河湖实施清理整治,做好水质异常、断面超标排查溯源及河道外源污染物巡查移交。重点开展辽河流域吉林省段水生态环境相关污染源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水、涉规模化畜禽养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集中开展夏季攻势行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6-9月份,按计划实施排污许可、碳排放质量、噪声污染、扬尘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饮用水水源地、“绿盾”自然保护地执法检查,同步强化涉VOCs领域执法,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PM2.5及臭氧污染防治攻坚。

(四)集中开展秋冬会战行动,聚焦群众身边突出问题

10-12月份,针对燃煤供热、钢铁、石化、水泥、发电、柴油车、非道路机械等大气污染移动源、核与辐射安全、新污染物监管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抽调执法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参加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省执法大练兵技能实战比武活动。

(五)强化秸秆全域禁烧巡查,助力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冬春两季,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和各地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开展常态化巡查和重点巡查,推进落实秸秆禁烧监管责任。

(六)不断深化行刑衔接,巩固关键领域执法监管成效

深化部门协同,实施联合惩戒。紧盯危险废物全链条和在线监测全领域,紧盯移动源和用车大户,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同步上案,纵深推进“两打”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专项治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实现新突破。

各地在开展执法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统筹全年工作安排,根据上级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线索等实际工作需求适时调整执法工作计划,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建引领

各地要不断加强党对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领导,全面加强执法机构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推进高水平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党建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同部署、同考核。开展联学联建,把党旗插在执法一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旗红”引领“执法蓝”。

(二)优化执法方式

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切实转变执法方式,优化“综合查一次”,整合涉企检查任务,提高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实施“事前报备、计划实施、现场亮证、扫码入企、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检查的法定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抓好成果转化

树立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主动扩大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执法工作成效。积极向市支队报送先进经验做法,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