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两个调查报告项目公开询价的函
根据工作需要,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将《通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工作要求
1、项目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2、项目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项目服务内容:严格按照省级预案规范及最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完成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面修编,核心修编内容如下:
(1)环境风险评估修编:全面梳理辖区环境风险源,更新环境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等级判定、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结合当前区域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现状、潜在污染隐患等实际情况,优化环境风险评估体系,确保评估结果真实、精准、贴合实际应急管理需求。
(2)应急资源调查更新:系统排查、统计辖区内现有环境应急物资、应急设备、应急队伍、应急场地、应急保障资金等各类应急资源,查漏补缺,完善应急资源台账,明确资源分布、储备数量、调用方式及管理责任,形成完整、可落地的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3)部门应急职责梳理优化:结合现行政府部门职能分工,重新细化、明确各相关政府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善后处理、事后复盘等全流程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厘清部门权责边界,避免职责交叉、空缺,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4)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对照省级预案标准,优化本级应急预案整体架构,补充、修订预案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完善多级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的合法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应急响应流程图修订:结合最新应急处置流程和部门联动机制,重新绘制、优化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流程图,细化事件上报、启动响应、现场处置、响应终止等各环节流程,做到流程清晰、环节完整、权责明确。
(6)环境应急专家库更新完善:梳理现有环境应急专家资源,扩充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应急处置、风险评估等相关领域专家,完善专家信息档案,明确专家调用机制、工作职责,建成规范、专业、可用的环境应急专家库。
4、项目服务要求:修编成果须完全符合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规范及技术要求,内容全面、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贴合本地实际,能够顺利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可直接用于日常环境应急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
5、时间要求: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5、项目成果:《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6、服务费用:风险评估报告》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资料收集、专家评审、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3、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分别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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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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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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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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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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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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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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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报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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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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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服务商的选定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服务商提交的资质、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服务商。
五、报价时间及地址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服务商,请于2024年6月5日起至6月14日15:30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材料密封邮寄至我局,地址:吉林市通化市龙泉路59号,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刘安航 联系电话: 5014777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