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5年共办理行政许可203件;行政检查1434次,行政处罚30件,罚款总额714.11万元。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1件,判决结果为维持处罚决定。
(三)受理投诉举报及办理情况。一年来,通过制定年度信访计划、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源头治理等措施,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身边较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群众环境诉求360件,案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
二、工作成效
(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为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5个单位开展执法工作,均在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
持续强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7-8月,先后对辉南县、通化县、东昌区开展了2025年度日常稽查,对柳河县、东昌区开展了专项稽查。日常稽查占比42.9%,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稽查任务。采用全市参与、交叉互评的方式开展案卷评查,提高了案卷质量。联合市总工会组织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实战比武活动,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实战实训锤炼本领。依托智慧环保指挥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全市执法业务专题培训6次,覆盖率超过50%。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首违不罚清单”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情况,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规定进行裁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随机抽查工作均依托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统建的移动执法APP开展,各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均通过网络予以公开。
(三)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在查摆问题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通过市级统筹调度、市、县(市、区)两级同步自查的方式累计排查出涉企执法检查不科学、涉企执法检查不规范等7个方面,重复执法、处罚案件证据不足等98个具体问题。起草了正面案例、负面案例各一个,印发了《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惠企利企的十条举措》,内容涵盖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贯彻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等多个方面。
(四)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情况。加强法制审核保障,全系统共有3名人员通过司法考试,1人被聘为公职律师。全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极大提高了法制审核的质量。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精准化与案源发现能力有待提高。运用非现场手段发现复杂隐蔽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全年通过非现场手段发现的违法线索占比不高,在适用新法规、应对新领域违法方面的案例较少。
二是队伍专业结构与发展需求存在差距。面对新业态、新技术的监管要求,部分执法人员知识储备、专业技能亟待更新,独立查办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信访工作基础有待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力量多为兼职,与日益增长的信访诉求和专业调处需求不匹配,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效能。
四、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执法震慑上再强化,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以“四季攻坚”行动为牵引,聚焦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在练兵提质上再深化,锻造过硬执法铁军。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丰富实战比武、案卷评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办案能手和业务专家。
(三)在智慧监管上再突破,提升非现场执法效能。推进落实非现场监管,加快完善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一体化远程监控体系。强化数据智能分析与应用,提升问题线索发现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四)在执法为民上再务实,高效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畅通信访渠道,完善接诉即办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复杂信访问题联合化解。积极争取支持,强化信访工作力量和专业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五)在服务发展上再优化,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名录,力争做到“有事上门、无事不扰”。加强普法宣传和帮扶指导,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