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Tonghua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Tonghua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资料的报告(序号五)
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承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目前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和公示。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备案,并申请销号。
附 件: 1.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序号五)
2.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五)销号台账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销号确认表(序号五)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6月30日
整改任务 |
“两高”项目管控不力。吉林省产业结构偏重,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20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高达83.5%,较2015年上升11.5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通化未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目标任务。 |
整改目标 |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
整改措施 |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环评文件不予批复。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落实《通化市人民政府实施“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意见》文件要求,将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纳入环评审查内容,明确不具符合性项目不得审批,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无涉及“两高”项目。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对我市50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进行了摸底,逐项对照,及时掌握“两高”项目发展动态,做好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服务。经查,今年新建审批权在我局的项目不涉及“两高”项目。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
|
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备第二轮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序号五)
销
号
台
账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
目 录
1.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验收情况报告(序号五)
2.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验收证明材料(序号五)
3.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情况说明(序号五)
4.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情况截图(序号五)
5.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有关佐证资料(序号五)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序号五)
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以及省、市、区总体安排,现将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五)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两高”项目管控不力。吉林省产业结构偏重,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20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高达83.5%,较2015年上升11.5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通化未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目标任务。
二、整改目标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环评文件不予批复。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落实《通化市人民政府实施“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意见》文件要求,将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纳入环评审查内容,明确不具符合性项目不得审批,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无涉及“两高”项目。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对我市50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进行了摸底,逐项对照,及时掌握“两高”项目发展动态,做好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服务。经查,今年新建审批权在我局的项目不涉及“两高”项目。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验收证明材料
(序号五)
经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进行督察,符合要求,通过整改验收。
特此证明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情况说明
(序号五)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将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两高”项目管控不力。吉林省产业结构偏重,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20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高达83.5%,较2015年上升11.5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通化未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目标任务。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环评文件不予批复。
整改完成情况:(一)落实《通化市人民政府实施“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意见》文件要求,将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纳入环评审查内容,明确不具符合性项目不得审批,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无涉及“两高”项目。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对我市50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进行了摸底,逐项对照,及时掌握“两高”项目发展动态,做好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服务。经查,今年新建审批权在我局的项目不涉及“两高”项目。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2日-2022年6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黄玉发
联系电话:0435—3725816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2日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情况截图
(序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