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公用事业局
市长隋忠诚等领导视察高山高区供水改造工程
 

  一、城市供水:投资600万元,对200栋老旧楼房地沟供水管线进行改造,改善和解决1万户、3万人吃水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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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分公司 0435—3214305
燃气总公司
江东值班室 0435—3617547
江西值班室 0435—3213712

 

关于向通化市市区内合法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第三次燃油补贴的通知 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和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接轨的需要,国内燃油价格也随之不断上涨,给我市乃至全国出租汽车行业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提高了出租汽车的经营成本,降低了利润率,延长了经营回收周期。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拿出巨额资金为全市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燃油补贴,从而缓解和弥补因燃油涨价而带来的影响。为了保证本次燃油补贴发放能够做到合法、及时、准确,让经营者能够真正体验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现将发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市区合法出租汽车经营者在领取燃油补贴之前,必需要按照我市出租汽车相关规定,喷印门字、办理使用吉ET号牌、安装统一出租车顶灯后,携带营运证、行车证、会员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四证复印件,于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21日止,到客运管理处领取第三次燃油补贴,预期不领取的后果自负。(周六周日不休息) 特此通知 通化市客运管理处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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