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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关于《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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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我局现将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18日(3个自然日)。 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 0435-3647377 ;联系地址:通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通化市秀泉路1777号)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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