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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关于拟作出《通化林程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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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通化林程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2日-2026年7月13日(2个自然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 0435-3647377 ;联系地址:通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通化市秀泉路17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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