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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项目的中药饮片生产线的打粉、烘干、炒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和收集由安装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限值;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后,分别由不低于15m高的(DA001和DA002)排气筒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厂界处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
噪声:项目安装的切药机、振动筛、粉碎机组和压缩空气机组等产生噪声的工段,要采取消音、隔声、车间封闭、内装隔声吸声材料和基础减振及软连接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制水和洗润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满足北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值要求后,由通化高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后负责转运到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待西区湾湾川污水处理厂达到运行条件,要满足西区湾湾川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值要求,再通过湾湾川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化学试剂管理:项目实验室用的甲醇、乙醇、乙醚、硫酸和甲苯等化学试剂,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2022)要求,设置专区分区域存放,防止存放不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固体废物:项目布袋除尘灰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废布袋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原料净选杂质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和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等属危险废物,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约3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按危险废物种类分区存放;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2023)标准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明贮存物的类别、名称、规格、注意事项等;危险废物要设专人分类收集,按流程明确责任并设置台账,实施联单转运制度,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记录台账保留5年以上。
环境风险防范:要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第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防范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持证排污:建设项目在完成环保达标验收前,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落实持证排污。按照环评报告中明确的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开展自行检测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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