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使国土资源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展示我局工作成绩和工作动态,依照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在国际互联网上设立的信息发布、为公众提供网上服务的网站。
第三条 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门户网站建设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网站栏目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四条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是网站相关栏目内容更新部门,负责网站相关栏目内容的采集、报送、审核、更新以及公众业务咨询答疑等工作。
第五条 信息中心是网站的技术支持保障部门,负责网站运行情况的检查、监控。
第六条 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第七条 信息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信息内容可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科室分管网站栏目见附件1)。具体按以下流程发布:
1. 信息的起草、审核:
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附表1)并附信息内容,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及信息发布的规定。
2. 信息的审批:
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将《信息发布管理表》交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签字保存,方可将信息对外予以发布。
3. 信息的撤销:
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撤销原因,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并由管理员立即将信息予以删除。
4. 信息的修改:
信息对外发布后需要修改内容的,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修改原因,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并由管理员立即对信息进行修改。
第八条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永久保留,以备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九条 网站互动栏目中的建议、投诉等,需要回复、处理的,应由负责科室及时回复、处理。
第十条 信息化办公室按月统计各科室信息发布数量,每半年发一次内部通报。
第十一条 文档格式与规范
1.字体格式:字体,16号;
2.段落格式为:
(1).点击
(2).在最开头加入(2.2可以调整):
<span style="line-height: 2.2">
(3).在最末部加入:</span>
第十二条 多媒体格式与规范
1.图片
(1)图片格式为JPG格式;
(2)文件大小控制在600K以下;
(3)尺寸大小
动态新闻滚动图片:图片大小为在550*330像素;
新闻里需插入图片:图片大小为在318*208像素;
内容全部为图片:图片大小为在800*1130像素;多个图片显示,可用代码进行调试(HTML代码:换行符<br />,加横线<hr />)。
(4)对齐方式:居中对齐。
2.视频
网站所发布视频材料时,将多媒体材料转换为在网页中播放的FLV格式,视频尺寸大小为320*240,对齐方式为居中对齐。
第十三条 信息安全。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网站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和组织信誉的内容。
第十四条 网络安全。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做好网络数据的备份,以防不测。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对给予的初始口令应进行立即修改,并定期修改口令。严禁将个人登记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管理员初始口令表见附表3)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信息发布管理表
2、局门户网站栏目分工管理表
3、局门户网站各部门栏目管理员初始口令表
2012年8月20日
附表 1:
信息发布管理表
□发布 □修改 □撤销
该发布信息内容真实、有效,符合《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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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及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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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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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处室 和拟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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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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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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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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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修改的内容(可附页)、或撤销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