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世界地球日《生态环境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在第57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与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通化市水利局联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为核心,精心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力量注入生态保护,用法典精神守护家园底色。
4月22日,活动正式启动,多部门联动协作,奏响普法宣传“协奏曲”。启动仪式上,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鹏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关于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细化协作举措,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从“集中开展”向“常态长效”转变,从“分散推进”向“规范有序”升级,为通化市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根基、凝聚协同合力。
签约仪式结束后,普法宣传队伍兵分多路、精准发力,走进群众、走进企业,让法治知识入脑入心。在龙兴里广场、通化高铁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搭建咨询服务台、发放普法手册等形式,面对面向过往群众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讲解自然资源保护、水资源节约、生态环境治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环境权益咨询,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增强依法护绿、自觉守绿的意识。
针对农村、企业等重点领域,宣传活动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在通化县河口村,宣传队伍通过专题宣讲、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耕地保护、宅基地管理等法律知识,引导村民依法保护耕地、守护乡村生态;在通化市茂祥集团,工作人员聚焦企业发展需求,现场解答企业在土地合理利用、环保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疑问,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守生态环保底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同发展、双向共赢。
此次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不仅让《生态环境法典》走进了千家万户、走进了企业一线,更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地球家园”的浓厚氛围。下一步,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化常态化普法协作机制,持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常态化开展接地气、有温度、有力度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心生态、人人守护生态、人人践行生态法治的良好社会风尚,为通化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初审:李强
复审:李玉才
终审:许恩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