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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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的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内容法定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党员干部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程序严密原则。按照党内有关条例、法规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等加以规范,确立党务公开的基本环节,统一标准,明确要求,程序严密。
3、运作规范原则。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制订、修改、完善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运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出台相关意见和工作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监督公开原则。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直接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逐步建立健全党的工作公开监督机制。
二、公开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公开。主要包括:领导班子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决议和研究重大事项情况;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民主测评情况等。
2、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公开。主要包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执行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3、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分布、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成员分工、服务承诺、联系方式及监督方式情况;党组织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荐产生情况;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和参加各类考核、评比、创优情况等。
4、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公开。主要包括:党员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情况;党员参加各类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情况;党员办好事做实事,发挥先锋作用情况;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和各类评先创优活动情况;以及实行党员、党费收缴公示等。
三、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共由六个基本步骤组成,分别是:(1)起草方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公开的意见,起草公开的初步方案。(2)征求意见。党组织对需要的公开事项和内容,选择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初步方案的预先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3)修订完善。梳理、汇总预先公开期间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开事项和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准备提交党组织审核。(4)组织审核。由党组织集体审核准备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对于特别重大的事项,应报经上级审核把关。(5)正式公开。对审核通过后的公开事项和内容,要按照规范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6)接受监督。公开期间,设立监督电话或监督信箱,由专人收集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的方式以在局域网上公开公示为主,根据需要公开的事项和内容,也可以选择党内会议、制度文件、新闻媒体、工作简报和公示板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
五、时限要求
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公开的时间,可以根据需要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具体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