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次性告知

关于职大家属楼住宅业主办理产权登记的通知

时间:2024-12-09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4〕723号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自2024年12月6日起,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职大家属楼职大家属楼住宅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住宅业主可持相关材料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秀泉路1777号通化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办理产权登记。

  全款购房者办证所需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或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全款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

  回迁户办证所需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或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者回迁安置备案表原件 4、补差款发票原件 5、产权调换协议原件

  职大家属楼住宅现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永久有效,办证大厅系人员密集场所,住宅业主可合理安排时间,择时申请办理。详细情况可拨打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780562进行咨询。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