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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

时间:2018-11-21 来源:

  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异议登记失效)

  

 

    办理时限:即办。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法律依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