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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时间:2018-11-21 来源:

  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书);

  3、建设工程备案证(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管理站出具);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规划局出具);

  5、建设用地验收单(所在县、区国土资源局出具);

  6、出让金及完税证明据(如土地有划拨部分,需提供划拨决定书及划拨价款票据);

  7、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若未办理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8、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及测绘报告(含宗地信息和房屋信息,有资质测绘单位出具)。  

 

    办理时限:24小时取证,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法律依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