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2026-10-14 来源:

  

通市不动产声字〔2026〕655号

 

  通化市东昌区新站小学因保管不善,将新站街新山路37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通化市东昌区文化馆 (通化市东昌区图书馆)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