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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时间:2026-10-13 来源:

  

通市不动产声字〔2026〕65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行因保管不善,将324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行

  2026年10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