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市不动产声字〔2025〕555号
王淑梅因保管不善,将2791-A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淑梅
继承人:孙宏玉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