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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2025-09-30 来源:
  

  通市不动产声字〔2025〕546号

 

  赵红因保管不善,将202400176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