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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时间:2024-06-21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4〕343号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依法予以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1、申请人(继承人):生丽静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李庆凯

  不动产坐落:滨江东路/泰和乾元2号楼/3-2-1号

  2、申请人(继承人):王延琴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苏忠祥

  不动产坐落:江雪路/千叶湖小区C10号楼/1-6-1号

  3、申请人(继承人):王秀芬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王根元

  不动产坐落:民安西路/2-5-2号

  不动产权证号:吉房权通字第8148号

  4、申请人(继承人):朱孔清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孙淑云

  不动产坐落:自安路/江北化纤厂C3-1地块项目D14号楼/1-3-2号

  回迁安置备案编号:2023020199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