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公示

继承公告

时间:2024-03-19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4〕140号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依法予以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1、申请人(继承人):刘军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王玲

  不动产坐落:康源小区C3号楼6单元3层301室

  不动产权证号:

  2、申请人(继承人):赵子才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刘素范

  不动产坐落:东山路通钢305 1-1-3号

  不动产权证号:吉房权证通字第FQ00018912号

  3、申请人(继承人):刘恩珍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梁树成

  不动产坐落:阳光小区10号楼2单元5层501

  不动产权证号:

  4、申请人(继承人):韩东航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韩宝玉

  不动产坐落:二道江区通钢住宅310栋1单元2楼1号

  不动产权证号:吉房权证通字S055898号土地使用证通市国用2006第050332667号

  5、申请人(继承人):李春艳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李成文

  不动产坐落:通化市二道江区通钢238栋2单元303号

  不动产权证号:吉2020通化市不动产权第0005944号

  6、申请人(继承人):姜龙英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丁发玲

  不动产坐落:阳光小区4号楼4单元503室

  不动产权证号:

  7、申请人(继承人):贾淑英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王文辉

  不动产坐落:阳光小区11号楼3单元2层202室

  不动产权证号:

  8、申请人(继承人):郝萍萍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刘祥琴

  不动产坐落:阳光小区1号楼3单元5层501

  不动产权证号: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