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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时间:2024-01-02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4〕2号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依法予以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1、申请人(继承人):田华

  不动产原权利人(被继承人):郭品义

  不动产坐落: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康源小区B-7号楼3单元401室

  不动产权证号: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