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3〕220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富香因保管不善,将2005-050221683号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办理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办理。”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富香
2023年06月07日
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证书:2005-050221683号,使用权人:王富香,宗地面积:601.26平方米,宗地号:1-3-33-14.建筑面积:154.24平方米,坐落在东昌路52号1单元1楼4号,现公告作废。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