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公示

关于孙玉秀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及作废公告

时间:2023-03-16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3〕94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孙玉秀因保管不善,将第S038968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玉秀    

  2023年03月16日    

 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书第S038968号,权利人:孙玉秀,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房屋坐落在东通化大街,现公告作废。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