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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冯满英的不动产由继承人李永祥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2-01-20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218 

  冯满英生前与李永祥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新华大街/丽景人家三期C20号楼/2-2-2号,建筑面积77.26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冯满英的遗产)。 

  被继承人冯满英卒于2017年07月27日。被继承人冯满英的父亲冯玉清于2012年09月10日死亡,母亲庄鸿珍于2012年08月20日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李永祥、长子李兴茂、次子李兴盛,于20220114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述冯满英的不动产由李永祥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