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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刘金忠、孟玲伟因个人翻扩建取得宅基地及房屋一处首次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12-30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1036 

  现有不动产申请人刘金忠、孟玲伟因个人翻扩建建房屋一处,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该不动产坐落在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长流村五组1-1号,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面积:330.00平方米。现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符合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因该不动产占用的土地属农村宅基地,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规定,现将此不动产申请首次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光明路416号)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在公告期限内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特此公告!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