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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姚淑琴的不动产由继承人尹颖辉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12-29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1033 

  姚淑琴生前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龙山小区28号楼1单元3层302室,建筑面积41.67平方米。 

  被继承人姚淑琴卒于2017年071日。尹万山于1999年6月29日死亡.尹万山的父亲母亲已死亡多年,被继承人姚淑琴的父亲母亲已死亡多年。现其有权继承人:长女尹颖辉、次女尹颖红、长子尹治方、次子尹文生。长子尹治方于2006年10月12日死亡,生前未婚未生育过子女,次子尹文生于2021年4月21日死亡生前未婚未生育过子女。现女尹颖辉、次女尹颖红20211224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姚淑琴的不动产由尹颖辉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