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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周德勤的不动产由继承人周秀英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9-29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739 

  周德勤生前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滨江西路/碧水豪庭1-7号楼/14-14-5号,建筑面积60.8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吉(2018)通化市不动产权第0001541号。 

  被继承人周德勤卒于2021年09月13日。被继承人周德勤的父母多年前先于周德勤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董桂春、长女周秀英,于20210917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述周德勤的不动产由周秀英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