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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高德义与卢敏捷的不动产由继承人高玲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8-26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607 

  高德义与卢敏捷生前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东昌路/1-3-2号,建筑面积68.5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吉(2017)通化市不动产权第0009063号。 

  被继承人高德义卒于2017年09月26日。被继承人卢敏捷卒于2020年11月11日。被继承人高德义的父亲高殿生于1996年死亡,母亲王月恩于2000年10月死亡。被继承人卢敏捷的父亲卢广顺多年前先于卢敏捷死亡,母亲王素清多年前先于卢敏捷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长子高增光、长女高玲,于20210813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述高德义与卢敏捷的不动产由高玲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