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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康庆才与郭凤琴的不动产由继承人康红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8-06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541 

  康庆才与郭凤琴生前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福明路/文化馨都A1号楼4-1-1号,建筑面积62.46平方米。 

  被继承人康庆才卒于2020年10月26日。被继承人康庆才的父母多年前先于康庆才死亡。被继承人郭凤琴卒于2021年07月09日。被继承人郭凤琴的父母多年前先于郭凤琴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长女康艳、次女康红,于20210729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述康庆才与郭凤琴的不动产由康红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