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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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492号
李平生前与许传凤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清真路/2-7-1号,建筑面积66.44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李平的遗产)。
被继承人李平于1996年12月19日宣告死亡。被继承人李平的父亲李志强于1985年死亡,母亲张淑琴于2018年02月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许传凤、长女李林林,于2021年07月21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述李平的不动产由许传凤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