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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王全民的不动产由继承人傅巧莲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7-07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416 

  王全民生前与傅巧莲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东昌路/1-5-2号,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通字第FQ00002808号; 吉房权证通字第FQ00002756号。(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王全民的遗产)。 

  被继承人王全民卒于2016年12月01日。被继承人王全民的父亲王立义、母亲李庆荣多年前先于王全民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傅巧莲、长女王靖、长子王光、次子王辉,于20210622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述王全民的不动产由傅巧莲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7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