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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李玉顺的不动产由继承人李振华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4-15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161 

  李玉顺生前与许秋慧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靖宇路/东苑小区3号楼/1-4-3号,建筑面积64.7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通字第S081362号。(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李玉顺的遗产)。 

  被继承人李玉顺卒于2019年05月06日。被继承人李玉顺的父亲李凤山于2018年死亡,母亲卢桂英于2005年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许秋慧、长子李振华,于20210412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李玉顺的不动产由李振华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