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公示

关于依法作废刘紫鸣、陈秀德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时间:2021-04-06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127 

  依据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吉0502执执恢297号之八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登记在刘紫鸣、陈秀德名下,坐落于通化市东昌区新华大街/万通佳园4号楼/1-11-1号,建筑面积206.46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通字第S153951号的不动产协助执行到鲍向东名下。 

  现因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吉房权证通字第S15395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现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4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