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Tonghua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100号
韩秀云生前与姜德明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建设大街/弘康盛世A座1.2.3.4号楼/4-6-3号,建筑面积118.78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韩秀云的遗产)。
被继承人韩秀云卒于2020年12月01日。被继承人韩秀云的父亲韩朋力于2018年12月14日死亡,母亲陆玉华于2011年12月14日死亡。韩秀云与姜德明于2019年12月20日离婚。现其有权继承人:长女姜科,于2021年03月26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韩秀云的不动产由姜科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