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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佟水涛的不动产由继承人佟春艳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3-31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99

  佟水涛生前与郭桐梅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新华大街/3-3-1号,建筑面积88.8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通字第S014544号。(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佟水涛的遗产)。 

  被继承人佟水涛卒于200209月。被继承人佟水涛的父母多年前先于佟水涛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郭桐梅、长女佟春艳,于20210316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佟水涛的不动产由佟春艳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3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