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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杜明贵的不动产由继承人刘丽清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3-30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94号

  杜明贵生前与刘丽清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文明路/2-7-1号,建筑面积64.64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杜明贵的遗产)。 

  被继承人杜明贵卒于2018年10月17日。被继承人杜明贵的父母多年前先于杜明贵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刘丽清、长子杜春山、长女杜春香、二女杜春霞,于20210324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杜明贵的不动产由刘丽清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