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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张忠民的不动产由继承人张园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3-30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1〕92号

  张忠民生前与梁晓霞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幸福胡同/5-6-1号,建筑面积48.82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张忠民的遗产)。 

  被继承人张忠民卒于2013年10月05日,被继承人张忠民的父母多年前先于张忠民死亡,张忠民长子张天翼卒于2020年03月23日。张忠民与梁晓霞1999年6月23日离婚。现其有权继承人:长女张园、张天翼长子张健宇,于20210326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张忠民的不动产由张园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