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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范少轩的遗产由继承人王洁莹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0-06-09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0〕337号

  范少轩生前与王洁莹共有一处不动产,不动产坐落于光明路/2-1-1,建筑面积120.22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范少轩的遗产)

  被继承人范少轩卒于2011年11月22日。范少轩的父亲、母亲均早于被继承人范少轩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妻子:王洁莹,长子:范庆玖,长女:范莹莹,次子:范庆良于2020年06月09日前来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全部有权继承人同意由王洁莹继承上述不动产全部份额,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