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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宋兰田的遗产由继承人宋君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0-06-02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0〕316号

  宋兰田生前与赵玉秀共有一处不动产,不动产坐落于民庆路/1-3-1,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宋兰田的遗产) 

  被继承人宋兰田卒于20120929日宋兰田的父亲宋国正、母亲李桂兰均早于被继承人宋兰田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妻子:赵玉秀长女宋迎、次女:宋艳、三女:宋伟、四女:宋君20200601日前来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全部有权继承人同意由宋君继承上述不动产全部份额,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