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公示

关于被继承人范军的遗产由继承人杜颖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0-05-21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0〕282号

  范军生前与杜颖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福明路/福明家园D4号楼/2-4-2号,建筑面积84.5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吉(2018)通化市不动产权第0011896号。(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范军的遗产)

  被继承人范军卒于2020年04月29日。被继承人范军的父亲范明珠于1978年06月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杜颖、长子范征宇、母亲张道贤,于 2020年05月19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范军的遗产由配偶杜颖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