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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丁希珍的遗产由继承人马范芝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0-03-12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20〕91 

  丁希珍生前与马范芝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前山路/2-2-1号,建筑面积71.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吉(2017)通化市不动产权第0001210号。(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丁希珍的遗产) 

  被继承人丁希珍卒于201902月20,被继承人丁希珍的父亲母亲多年前先于丁希珍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马范芝、长女马吉艳、次女马吉秀于 20200311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丁希珍的遗产由配偶马范芝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