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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李华盛的遗产由继承人李鑫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19-09-09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19〕808号 

  李华盛生前与许会秋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和平路/2-3-2号,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吉房权通字第8082号。(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李华盛的遗产) 

  被继承人李华盛卒于2009年03月,被继承人李华盛的父亲李作斌于1973年01月18日死亡,母亲杨淑芝于1978年09月09日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许会秋、长子李鑫、长女李妍,于201909月05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李华盛的遗产由李鑫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