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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管美盛的遗产由继承人邓国珍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19-07-19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19〕613 

  管美盛生前与邓国珍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江南三组,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吉房权通字第S008111号。(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管美盛的遗产) 

  被继承人管美盛卒于2001年12月12日。被继承人管美盛的父母于多年前先于管美盛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邓国珍长女管延鑫,于201907月17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管美盛的遗产由邓国珍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7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