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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刘雅琴的遗产由继承人王晓方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19-07-11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19〕575号 

  刘雅琴生前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新城路/5-3-1号,建筑面积:65.1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吉房权证通字第S1571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通市国用(2014)第050211631号。 

  被继承人刘雅琴卒于2016年03月19日,被继承人刘雅琴的父亲刘玉芳、母亲刘吕氏多年前先于刘雅琴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王武章、长女王晓红、长子王晓东、次子王晓方,于201907月09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刘雅琴的遗产由王晓方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