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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继承人姜成武的遗产由继承人姜岩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19-07-05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19〕549号 

  姜成武生前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玉泉路/康馨园4号楼/1-4-1,建筑面积73.2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吉房权证通字第S132755号。 

  被继承人姜成武卒于2015年01月25日,被继承人姜成武的父亲姜维君卒于2004年3月,母亲邢治安卒于1993年。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朱桂玉、长女姜莉、次女姜乃源、三女姜永坤、四女姜永姝、五女姜岩,于 20190703日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姜成武的遗产由姜岩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