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公示

关于被继承人刘玉香的遗产由继承人王军胜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的公告

时间:2019-02-03 来源:

通市不动产公字〔2019061

    刘玉香生前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新岭路/3-6-3号,建筑面积4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通字第S010907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通市国用(98)字第025628(上述不动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刘玉香的遗产) 

  被继承人刘玉香卒于20116月。被继承人刘玉香的父亲死于1981年,母亲于1982年死亡。现其有权继承人配偶:王军胜、长子:王长化,于20190201日前来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全部有权继承人同意由王军胜继承上述不动产全部份额,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