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地方志专题>>方志天地

【通化市志(1986-2005)】第十八篇 乡镇企业 民营经济 第一章 机构

时间:2025-05-22 来源:通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第一节  通化市中小企业发展局

  通化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前身为通化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主要职能是对全市乡镇企业实行规划、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是监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主体部门。1986年,通化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生产科、矿建科、技术科、财务科、人秘科。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5人。1991年4月,撤销通化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成立通化市乡镇企业集团总公司,行政职能不变。内设生产科、矿建科、技术科、经营管理科、办公室。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5人。1993年,撤销通化市乡镇企业集团总公司,成立通化市乡镇企业委员会。内设计划科、技术科、外贸科、市场科、办公室。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人。1995年10月,撤销通化市乡镇企业委员会,恢复通化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计划财务科、产业指导科、科技教育科、办公室。
  2001年10月,撤销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组建通化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加挂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宏观指导,为民营经济在人才、市场、技术、政策、法律、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内设发展规划科、科技教育科、综合服务科、办公室。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
  2005年,撤销通化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成立通化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宏观指导,监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内设秘书科,发展规划科、政策与融资服务科、服务与创新科。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
  第二节  直属事业单位
  通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通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前身为通化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担负对全市乡镇企业系统内科技、财会、统计、企业管理人员及厂长、经理的业务培训,同时承担吉林省乡镇企业函授学校通化学员的教学工作。1993年成立,科级建制,市财政全额拨款。编制5人。2005年9月,更名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整合社会各类咨询、培训、评估、审计、认证、法律告示、中介等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提供创业辅导、上市融资、产权交易、法律咨询、专业培训、信息交流等服务工作。编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