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地方志专题>>方志天地

【通化市志(1986-2005)】第十五篇 林业 第三章 营林

时间:2024-07-09 来源:通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第一节  采种

  1986年,全市母树林面积501公顷,种子园1个,面积13公顷,采集种子636公斤。其中,红松种籽600公斤。1991年,全市母树林面积4 216公顷,种子园2个,面积55. 3公顷,采集种籽148 354公斤。其中,红松种籽110 354公斤,核桃38 000公斤。1996年,全市母树林面积5 360公顷,种子园2个,面积59公顷,采集红松种籽6 000公斤。2001年,全市母树林面积1 430公顷,种子园3个,面积124公顷,采集红松种籽36 000公斤。2005年,全市优良母树林基地3 627公顷,种子园4个,采集红松种籽27. 5万公斤。

  第二节  育苗

  1986年,全市育苗面积465. 8公顷。其中,国有育苗面积59.3公顷,占15.3%;专业户育苗150. 1公顷,占38. 8%;个体育苗142. 1公顷,占36.2%。在育苗总面积中,新育面积169公顷,占37.6%。1991年,在全市“一年消灭宜林荒山,力争三年绿化通化大地”活动中,共育苗4 516公顷,其中国有育苗1 030公顷。在育苗总面积中,当年新育面积1 694公顷。其中,国有育苗面积442公顷。1996年,全市育苗面积259.2公顷。其中,国有场(圃)育苗41. 8公顷,占16. 1%;个体育苗198公顷,占83.6%。当年新育126. 8公顷。其中,国有场(圃)育苗17. 1公顷,占13.5%;个体育苗104. 3公顷,占82.2%。2001年,全市育苗面积724公顷。其中,国有场(圃)育苗433公顷,占59.8%;个体育苗276公顷,占38.1%。当年新育面积226公顷。其中,国有场(圃)育苗87公顷,占38.5%;个体育苗119公顷,占52.7%。2005年,全市育苗面积229公顷,其中当年育苗107公顷。产成苗量10 527.4万株,其中红松成苗3 200万株。

  第三节  造林

  荒山低质林改造造林 1986年,全市共完成荒山低质林改造造林22 741. 8公顷。其中,国有902.9公顷,占3.9%;集体林场5 650.9公顷,占24.7%;专业户造林6 337.2公顷,占28.4%;自留山和责任山造林9 077. 3公顷,占39. 8%;团体造林773.4公顷,占3.3%。在22 741. 8公顷的荒山造林中,用材林为19 133. 3公顷,占84.3%;防护林1 133.3公顷,占5%;薪炭林1 600公顷,占7.3%;经济林1 334公顷,占5.8%。  1991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全市一年消灭宜林荒山,力争三年绿化通化大地的决定”,全市实现一年消灭宜林荒山的奋斗目标。完成荒山造林和低质低产林改造34 100公顷。其中,荒山造林7 763.3公顷,占22.7%。荒山造林中,集体造林7 106.5公顷,占荒山造林面积的91.5%;个人造林442.7公顷,占荒山造林面积的5.7%;合作造林214公顷,占荒山造林面积的2.7%。7 763. 3公顷荒山造林中,用材林6 436公顷,占荒山造林面积的82.9%;经济林387.6公顷,占荒山造林面积的4.9%;薪炭林255公顷,占荒山造林面积的3.3%。1996年,全市完成灌丛和低质低产林改造13 766.7公顷。其中,低质低产林4 228公顷,占30.7%;营造经济林305.2公顷,占2.2%;营造速生丰产林2 259. 1公顷,占16.4%。2001年,全市低质林改造7 011公顷。其中,疏林地863公顷,占12.3%;灌丛地3 845公顷,占54.8%;退耕还林1 622公顷,占23.1%。2005年,全市共完成各类造林12 200公顷。栽植红松、阔叶林8 666.7公顷。完成退耕“三北四期”防护林、小型公益林等国家工程造林7 666.7公顷。

  百万亩红松阔叶林工程 1998年,全市启动百万亩红松阔叶林建设工程。计划到2010年,营造红松阔叶林100万亩。百万亩红松阔叶林建设工程启动当年,全市营造红松阔叶林1 667公顷,占全市造林总面积14 250公顷的11.7%。2000年,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将百万亩红松阔叶林建设工程作为三大跨世纪生态建设工程纳入“十五”建设规划。是年,全市共营造红松阔叶林16 659公顷。2002年,市政府制定《关于建设林业生态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将百万亩红松阔叶林建设工程作为五大生态建设工程之一。是年,全市共营造红松阔叶林9 000公顷,栽植红松1 664万株。2005年,全市营造红松阔叶林8 733. 3公顷,栽植红松1 389万株。

  退耕还林工程 1998年,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林地大清查。清理出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24 487起,毁林面积8 864.95公顷。市政府组织各级林业部门对被清查出来的8 462公顷宜林地制定了到2000年全面完成退耕还林的实施意见。1999年,全市完成退耕还林5 938公顷,占两年总任务8 462公顷的70.2%。2000年,全市完成退耕还林4 515公顷,两年完成退耕还林10 453公顷。2002年,省人大作出《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建设林业生态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是年,全市完成退耕还林5 604.2公顷。其中退耕3 752. 5公顷,“退一还二”(完成1亩国家退耕还林任务,同时完成2亩荒山造林或被侵占林地还林任务)还林5 555公顷。2003年,全市完成退耕还林13 573. 3公顷;完成退耕还林配套地造林606.6公顷。2004年,由于国家调整退耕还林政策,退耕还林任务大面积减少,全市完成退耕还林1 800公顷,完成退耕还林补植面积7 667. 7公顷。2005年,完成配套造林任务4 533. 3公顷。

  第四节  幼林抚育

  1986年,全市幼林抚育按照《幼林抚育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坚持“三分造,七分管”的方针,加大幼林抚育力度。是年,全市幼林抚育80 447公顷。其中,国有场(圃)幼林抚育18 481公顷,占22.9%;集体林幼林抚育12 253公顷,占15.2%;专业户幼林抚育46 737公顷,占58.1%。1991年,全市幼林抚育127 954公顷。其中,国有场(圃)幼林抚育21 681公顷,占16.9%;集体林幼林抚育19 849公顷,占15. 5%;个体幼林抚育78 424公顷,占61.3%。1996年,全市幼林抚育42 839公顷。其中,国有7 123公顷,占16.6%;个体幼林抚育31 433公顷,占73.4%。2001年,全市幼林抚育43 997公顷。其中,国有7 511公顷,占17. 1%;个体幼林抚育33 256公顷,占75.6%。2005年,全市幼林抚育51 276公顷。其中,国有8 131公顷,占15.9%;个体幼林抚育42 307公顷,占82.5%。

  第五节  四旁绿化

  1986年,全市完成四旁绿化910万株。其中,个体参与四旁绿化356万株,占39.1%。四旁绿化中,绿化县级以上公路139公里,植树36万株;绿化铁路30公里,植树24. 2万株;江河两岸绿化315.5公里,植树228.5万株;新绿化村屯488个,植树309. 8万株。1991年,在“全国植树造林表彰动员大会”上,通化市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市”。是年,全市四旁植树950万株。绿化村屯231个,绿化县级以上公路30. 1公里,绿化乡路118.6公里,绿化铁路24公里,绿化江河两岸153公里。1996年,全市四旁植树955万株,高标准村屯绿化224个,高标准公路绿化完成471. 3公里,江河两岸绿化完成555.6公里。2001年,全市四旁绿化783万株,高标准村屯绿化68个,公路绿化235.2公里,铁路绿化28.68公里,江河两岸绿化249.7公里。2005年,全市完成乡村水泥路绿化1 987.7公里,栽植苗木245.6万株。绿化县级以上公里58公里,绿化铁路19公里,绿化江河两岸20公里。

  第六节  全民义务植树

  1986年,通化市出动118万人次参加全民义务植树,义务植树862.9万株。平均每人义务植树7.3株。1990年,全市建立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基地229处,面积4 800公顷。参加全民义务植树人员122万人次,共义务植树2 495万株,人均22株,比1989年增加11株。1991年,全市129万人次参加全民义务植树,共植树5 014万株,比1990年增长2倍;人均植树39株,为法定植树株数的8倍。1995年,全市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 728.9万株。2000年,全民义务植树894.5万株。2005年,完成全民义务植树631.2万株。